恶劣的行为有哪些
恶劣的行为有哪些,在我们的生活中,有很多人是别人不喜欢的,他们身上的劣迹斑斑,很多人对他们都是不喜欢的,那么,恶劣的行为有哪些呢?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,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1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
殴打,是指对他人行使有形力,造成他人身体痛苦的行为。换言之,殴打相当于国外刑法中的狭义的暴行。亦即,殴打应是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。
2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
对于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、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',使用凶器追逐、拦截他人的,多次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的,追逐、拦截残疾人、儿童等弱势群体的,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。
3、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强拿硬要,是违背他人意志强行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,既可以表现为夺取财物,也可以表现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。对其中的财物宜作广义解释,即包括财产性利益。
4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
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,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。公共场所的性质、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、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、起哄闹事的时间、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,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。
1、过量饮酒。
2、吸烟。
3、缺乏锻炼。
4、不吃早餐,喜欢吃垃圾食品。
5、用手机长时间通话。
6、晚上睡觉过晚、睡眠时间过少(需要脑力的人,每天最好保持7到8个小时的睡眠,否则是对身体的一种透支)。
7、长时间待在室内,不能呼吸到新鲜空气。
8、生闷气。跟家人、朋友和同事没有良好的沟通。
9、每天对着电脑14个小时以上。
10、昼夜颠倒,别人睡觉的时候工作,别人工作的时候睡觉。
(1)暴力侮辱人身,这里所讲的暴力,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。例如以粪便泼人,以墨涂人,强剪头发,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,而不是指殴打、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。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,则应以伤害罪论处。
(2)采用言语进行侮辱,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、辱骂,使其当众出丑,难以忍受,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、生理缺陷等。
(3)文字侮辱,即以大字报、小字报、图画、漫画、信件、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,诋毁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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